南都“张太”广告惹争议 管得管不得?

发布时间:2013-08-21

《南方都市报》的一则广告引发争议,“成功”的创造出了一个热点。

  20日出版的《南方都市报》在AⅡ第16版刊登整版广告,署名为“张太”的女子向“前任张太”喊话:“你放手吧!输赢已定。好男人,只属于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愿,天下无三。”


  广告主以小三的口吻叫板正室,与现实社会中低调的小三形象有较大差别,引发社会热议,褒贬不一,连带“张太”也一不小心成了热词。

  截至20日晚23时,“张太”一词攀至微博综合热搜榜第6位。



  资深媒体人陈朝华表示:“这个案例说明了在话题制造的能力和影响力上,传统媒体还是有优势的。”

  陈曾任职《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

  他在20日上午10点16分通过新浪微博表达了这个观点。现在去理解,似乎一早在提示这是一次商业炒作。过了40分钟,他又补充到:“我猜是产品广告的前奏。版面上出现了两处「搞好自己」,应是广告语的关键词。”

  张小盒动漫的创始人陈格雷也指出,这是一次商业炒作。

  他在11点15分发布的微博里称:“迅速查清楚了,今南都张太前张太的整版广告肯定是商业行销,是强生旗下某化妆品,名字据说是叫"韩后",这是典型的用报纸广告激发网络全媒体营销案例,先从道德争议中赚眼球成事件热点,再之后用传统媒体及官微以正视听,表明立场与价值取向......”。

  一个小时之后,陈格雷又对细节做了更正,指出广告主“韩后”为本土品牌,主打二三线市场,并非前文所指的强生旗下产品。

  该广告除引发业内人士关注讨论之外,也迅速引起了当地工商部门的注意。

  20日晚20点08分,广东省工商局通过新浪官微发布通告称:

  “2013年8月20日《南方都市报》AⅡ16版发布某专题广告。经初步了解,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我局认为,上述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对此,我局于8月20日下午召集南方都市报社、广告主及某广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并要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并已启动立案程序。请全省媒体自觉抵制类似广告内容的宣传。”

  该通告明确了三件事:

  第一、这是一次商业炒作;

  第二、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第三、该部门已针对此事启动立案;

  同时,广东省工商局还倡议当地媒体抵制类似内容的宣传。

  针对广东省工商局的介入,社会上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监管机构介入及时,有必要杜绝此类“有违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内容,以防范助长“小三”等不良的社会风气。

  但也有声音表示,该广告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创业家》杂志创始人牛文文就认为:“这个广告真没觉得有啥问题。”

  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消费者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况且小三泛滥与这类广告并实质无关联。

  也有人提出质疑:监管机构是否该将精力放在更重要的事件上?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在微博上吐槽:“原来,俺们「广告法」规定地这么严格。那么,电视里的欺诈广告、报纸上的恶俗广告,局里管不管?”

  陈格雷也表示:“对『天下无三』的广告,其实不妨宽容一些...(广告创意)是需要先出一些格,才有可能孕育出真正的创新。多宽容些这种有伤大雅、没节操、但并不危害社会、也不破坏安定的作品,有助于中国的创意发展,再说了,有多少道貌岸然说正话的广告其实在卖假冒伪劣产品呢”。

  不过,广东省工商局并未对这些意见作出回应。

  而事件的主角,《南方都市报》也未在微博上作出回应,更未第一时间证实该广告主的真实身份。

  据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来源爆料,该化妆品系列广告,原计划分7期投放,广告价值每版约15万或27万。

       但无论是哪个价码,都超出了8万3500元的标准报价。

  另据凤凰网的报道称,南都广告部总部一位林姓业务员表示,南都广告部事先考虑过投放这条广告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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