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音乐广播 FM89.5 2019年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9年6月18日起
广告播出备注:
1、播出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播出必须先付款,手续齐备方可播出;
2、所有需要播出的广告,播出周期不得少于10天;
3、常规广告制定播出位置、顺序,正一加收30%,正二加收20%,正三加收10%;广告满档加收30%;节目中插播参照同时段常规广告价格,加收30%;
4、广告播出起止原则上是周一至周日,若出现跳播,加收10%;
5、凡在本台创意制作的广告音频,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以外的其它商业用途;如客户需要,在支付广告创意、制作费1000元,版权费1000元以后方可使用;
6、每月最后一个周二14:00-17:00和其他周二23:00至次日4:00检修机器,机器检修期间节目和广告都无法正常播出;
7、广告音频中出现时间结点的,在过期前必须提前更换音频,不更换的,音乐广播有权自行更改广告音频;
8、同一个广告,不能出现2个同样的音频重复播出,比如一个30秒广告不能播出2个同样内容的15秒的广告;
9、广告上单客户提供音频的,音频质量、音频内容必须符合音乐广播播出要求;
10、特别类广告变更原定的播出方式的,出现错漏播情况,酌情补播;
11、特别类广告节目赞助、特约等标版和口播,广告跟节目走,没有节目就没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