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 87.6合肥文艺广播2020年常规类广告价格表
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备注:
播出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必须先付款,手续齐备后方可播出;
常规广告指定播出位置、顺序,正一条加收30%,倒一条加收20%;
节目中插播参照同时段常规广告价格加收10%;
因客户原因需要重新制作的广告,每条加收制作费500元;
凡在本台创意制作的广告音频,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合肥广播电视台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
如客户需要,在支付广告创意、制作费1000元,版权费1000元以后方可使用;
每月最后一个周二14:00-17:00和其他周二23:00至次日5:50检修机器 ,机器检修期间影响的广告原则上不再补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