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非标准长度广告,10秒广告价格=5秒广告价格+5秒广告价格;20秒广告价格=15秒广告价格+5秒广告价格,30秒广告价格=15秒广告价格+15秒广告价格。
2、各段广告指定正一条或倒一条加收30%;正二条或倒二条加收20%;正三条或倒三条加收10%,广告片长度大于15秒(含15秒)方可议定广告播出位置;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价格上浮20%。
3、若遇特殊情况,各段广告播出时间可能有所误差,以实际播出为准。
4、客户已经确认广告时间及位置后,如改变应提前一周以书面签章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更改。
5、播出证明:我台对广告播出实行全程监录,监录带即为播出证明。若有争议,按照我台及第三方提供的监测证明为准。如确因我台原因漏播、误播,由我台在原订时间段免费补播。
6、30秒以内,字幕广告制作费2000元,增添文号等收费1000元。
7、若因机器故障或因宣传需要而发生节目变化,本台有权调整广告播出日期及时段,并不承担调整之责任。
8、播出中如发现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本台有权要求补充证明或修改广告内容,不能提供或不愿意修改者本台有权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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